?;方洜I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2-10-13 ????
根據《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營業執照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后,企業需要繼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發證機關申請延長營業執照,并提交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延長申請文件和材料。企業申請延長營業執照的,也可以申請變更,并向發證機關提交有關文件和材料。
擴展信息:
《危險化學品營業執照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應當指導和監督國家營業執照的發放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營業執照的發放和管理工作。下列企業營業執照的審批和發放,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發證機關)負責:
(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
(二)經營易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經營加油站的企業;
(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經營的企業;
(五)屬于中央企業所屬的省、區公司(分公司)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
(六)有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企業,除劇毒化學品外,易制成爆炸物;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企業營業執照的審批和發放;沒有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營業執照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