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證書越來越難辦理,現在如何申請危險證書呢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9 ???? 發布時間:2023-07-27 ????
一、什么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在開展危險化學品業務或其它涉及危險的化學產品交易時需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并遞交相關的必要證明和材料以獲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二、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1.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 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名稱批準通知(復印件);
3. 產權證明或營業場所(倉儲設備)租賃證明(復印件),有無倉儲場所租賃
經營的,應當出具不租賃、不租賃倉儲場所的承諾書;
4.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書及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證書及目錄名單;
5.提供安全管理系統,內容需包含:1. 勞動防護品使用管理規定 2. 安全教育實施計劃 3. 危險評估與防控策略 4. 學術采購安全與質量控制 5. 安全監督及缺陷修復 6. 突發事件報告和應急處置 7. 安全績效考核機制。
7.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 安全評價報告;
9. 涉及新建、改建、擴建倉儲設施需要提交倉儲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10. 專門從事倉儲作業的,需提供符合當地規劃的證明材料;
11. 存在重大危害的,應當提交重大危害登記記錄表復印件;
12. 在銷售和生產危險化學物質時必須持有相關企業的授權批準證書和能夠證明其合法性的其他文件。
13. 從事涉及監控化學品的業務時需要通過國家及省里的相關管理部門獲得批準。
14. 經營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成品油企業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成品油批發、零售經營企業應當分別發給商務部頒發的《成品油批發經營許可證》和商務部頒發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成品油特殊用戶的內部批發經營企業必須出示商務部合法經營批準證書;
15. 須提交書面申請報告,并附市場需求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