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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許可證
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多少錢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8 ???? 發布時間:2021-09-30??
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生產過程、設備或與國家標準相一致的儲存方式和設施;
(2)工廠和倉庫周圍的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規定;
(3)符合生產或儲存要求的管理和技術人員;
(4)安全管理體系完善;
(5)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建立劇毒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貿管理部門和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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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中間體、最終產品或儲存有害化學物質的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物理化學性能指標;
(三)包裝、儲存和運輸的技術要求;
?。ㄋ模┌踩u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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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條例第八條所列條件的正明文件。
處理危險化學品(乙級)所需信息:
1.符合資質要求的安全評估單位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
2.經營和儲存場所的消防安全驗收文件;(對于沒有自己儲存場所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單位,只提供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驗收文件,不提交儲存場所的消防驗收文件,但必須租用儲存場所。租賃的,安全生產條件經地級市以上安監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并提交相關正明文件保存租賃合同。有關許可證或正規文件可能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經營方式:儲存)或儲存企業的安全備案文件;儲存租賃合同應說明雙方的安全責任,租賃期限不能超過一年;其他經營單位應當分別提供經營場所和存儲場所的消防驗收文件。消防驗收文件是指《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具體指營業場所所在的建筑物和存放場所。
3.申請經營單位儲存場所、設施有使用權,屬于申請人自有的正明文件,應當提交產權證;屬于租賃的,應當提交租賃登記處備案的租賃合同。(無倉庫,從事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只提交經營場所的產權或租賃文件;)
4.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安全主管資格證,培訓單位其他人員;
5.營業執照復印件。
6..安全管理系統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7.本單位應急救援計劃;
8.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必須取得國家經貿委、省經貿委的批準文件(不需要)
9.經營一類易制毒/易制毒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必須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不需要)
10.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自有倉庫應提供合格的防雷信息;
11.新成立的企業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批準通知書》。
12.申請有相關容器和安全部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提供相關檢驗證書或質量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