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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及流程
更新時間:2024-07-12 17:38 ???? 發布時間:2021-09-27??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是指從事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運行前,向安全部門提交所需的類型和類型,提交相關資料,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判定有害化學物質的依據?
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編制、發布及及時調整,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保、衛生、質監、交通、鐵路、民航、農業等部門共同承擔。
處理危險品經營許可手續。
緊急預案備案→申請人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材料→辦理行政審批手續→政府組織工作人員現場審核、驗收、驗收、發證、發證;
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重新申請表格、危險化學品經營1.許可證變更申請表;
2.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
3.取得省級以上安全評估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
4.經營及儲存場所的安全驗收文件,平面圖。
5.經營儲藏地,設備的所有權證明或租賃證副本。
6.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及社會保險記錄。
7.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8.本單位的緊急救援計劃;
注意: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很長時間,在申請前需繳納三個月的社保。因此,建議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企業應提前做好準備。